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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4196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20-11-23
标题 劳务公司克扣工人工资
内容 我在****外包的劳务公司上班,工作一年后正常离职,劳务公司将十月一节假日四天的三倍工资约1400元私自扣留,不予发放!
回复人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0-11-26
答复内容

      我局工作人员11月23日下午与投诉人取得电话联系,在沟通中已向反映人解释清楚政策,按照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的规定,已告知反映人需携带相关证据、身份证明材料等尽快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,投诉人表示会尽快过来投诉。